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北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北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生产设备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报名获取电子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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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北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生产设备项目 |
项目编号 |
GDZC-SG26JJ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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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 15:30:00至2026年04月17日 17: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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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类型 |
单价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最低价成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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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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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元) |
480,000.00【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采购单位预算金额按租赁时长6个月计算,实际结算按具体租赁数量及时长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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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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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租赁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32种机型 |
自合同签订之后,根据采购单位需求5个自然日内将设备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含安装、调试) |
32种机型月租金总和不得超过36,0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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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北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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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
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751-860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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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
一、本项目通过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进行竞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获取电子竞价文件。 二、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参与竞价项目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竞价项目。 四、竞价须知 (一)竞价说明 1.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需对采购需求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采购需求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项目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5. 若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7. 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8.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项目文件规定和项目公告规定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 9.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项目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果发布15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成交项目;若采购单位无签订合同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果发布15天内与采购单位约定项目执行事宜;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成交资格。 12. 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假冒伪劣等品质问题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下或存在拖延影响项目进程等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将列入该采购人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该采购人的所有项目且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13.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供应商及时取得联系,相关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响应资格,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供应商认为项目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5.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16. 本项目公告和项目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所有。 (二)项目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项目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 供应商应谨慎提交报价,由于错传、漏传、填错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无效报价 1.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项目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响应,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项目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项目;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七)失败情形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2) 报价供应商不足1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竞价文件获取须知 1. 获取平台:登录https://www.gdxccg.com(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且需在浏览器设置中允许Flash运行) 2. 操作流程: (1) 注册:在平台免费注册(平台核验注册信息与附件资料一致性,注册为一次性操作,后续按需变更完善),操作步骤详见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注册手册》; (2) 登录:注册成功后,通过https://www.gdxccg.com响应人登录入库登录系统,选择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找到对应项目报名并下载竞价文件; (3) 支付:通过网上支付完成费用缴纳; (4) 费用标准:竞价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平台使用费人民币205元,售后不退。 3. 技术支持:李工电话:18709826287;客服电话:0512-58151515。 特别提醒:平台将记录响应人在获取竞价文件和响应过程中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如不同响应人出现IP或MAC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可能被视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或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响应文件,委托人有权按规定取消其响应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7:00: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xccg.com)。 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响应人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xccg.com)上传的响应文件。 (十)温馨提示 响应人登录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获取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竞价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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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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